2018年市公积金中心“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工作报告
市法宣办: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蚌法宣办[2018]23号)的部署和要求,对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以来的各项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心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中心制定了“七五”普发规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以来,中心注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中心整体工作布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2016、2017和201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建立定期分析和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中心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
2、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了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确定了法制宣传联络员,建立了工作制度。2016年以来,每年中心普法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与各部门都签订了目标任务责任书,把法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工作保障情况
中心有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坚持信息报送。普法经费有保障。中心积极按要求参加全市和省住建厅组织的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同时抓好本单位专业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较为规范齐全。
中心不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二是法制宣传联络员注重加强信息报送,按要求参加法制宣传骨干培训。三是不断规范档案管理,确定专人管理。征订了“七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资料,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大力开展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扩大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
一是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上学习平台,狠抓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求参加在线学习人员自选学分30%要学习法律和法治课程。2016年以来,中心每年都全面完成在线学习任务,通过率达100%,完成年度在线学习学分制考核任务。
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学法教育活动。按市法宣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年度网上测试;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失德之害》、《滑向深渊》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和科级干部参加了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听取了市领导和专家教授的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工作人员观看红色经典党史专题教育片及主旋律宣传教育片;参加了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业务系统信息化培训;参加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会”;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制宣传人员参加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暨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培训会”;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学党章”知识测试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络培训平台进行在线党员党规知识测试活动;组织法制骨干参加“全市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知识测试及学习宪法知识测试;组织法制骨干参加“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举办了3次由法学专家进行的普法讲座,尤其是2018年6月19日至7月1日组织了两批中心干部职工在市委党校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较为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意识。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四)、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落实和学法用法情况
2016年以来,中心党组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专题学法8次以上,举行法治讲座7次以上,认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年学法时间40个小时以上。按照市法宣办要求积极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和主题征集活动。认真开展“江淮普法行”、“12.4”集中宣传日活动和法律专题资讯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中心聘请了法律全年顾问,本年度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未发生违法犯罪问题。
1、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练好内功作为首要工作来抓。2016年以来,每年年初都制定了年度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蚌埠市年度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
2、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中心从2005年起,从工作需要出发,长期聘请1名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至今一直延续未曾中断。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中心起草的重要制度、规定,均需请律师现场参加,同时,中心监察室列席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全程予以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市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年都带头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亲自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担任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中心每年都专门采用展板等形式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利用服务大厅的显示屏经常性的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法规、政策,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4、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及载体。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网络整体功能。二是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制作了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展板;利用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标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领导干部宪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等。三是认真抓好“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工作。市中心制定了方案及推进表,积极实践,认真扎实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参加文明单位进社区活动,与市直机关服务单位走进社区、广场与读者面对面活动。在活动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咨询、政策宣传、业务受理等形式多样的便民惠民服务,中心领导亲临现场与社区群众进行了对话交流,答疑解难。四是利用“政风行风面对面”电视平台,每年4到5次的在蚌埠电视台,由但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任人 当场解答广大市民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有关问题,解读有关法规政策,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
5、教育问责并举,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强化教育引导。将法制文化建设与干部职工能力建设相结合,开展了“创先争优,提升服务”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达到了凝心聚力,提升服务和效率的目的;将法制文化建设与建设“六个蚌埠”相结合,明确了“我”与蚌埠崛起的关系,在公积金事业发展中的责任,并将“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作为每一名窗口人员和机关人员效能建设的座右铭。
2016年以来,市公积金业务服务中心喜获省市“十佳巾帼文明岗”称号,市公积金中心荣获全省2016年、2017年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优秀”等次、荣获“第十六届蚌埠市文明单位”称号等。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以来,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无法制机构。“三定”方案中,中心无法规科,无专门执法队伍,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二是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三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未全面铺开,执法刚性较弱。目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普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多数非公企业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了非公企业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由于政府协调机制、资源共享平台不够完善,执法情况还很薄弱。
针对存在问题,应我们要积极整改,多措并举,进一步搞好“七五”普法工作。一是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中都要设置专门法治机构,核定专职人员编制。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建设法治国建、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越来越重,必须要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才能胜任工作。二是加强住房公积金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刚性需求。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把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七五”普法工作做得更好。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我们将接这次“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契机,在市法宣办的领导下,认真总结几年来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力争在“七五”普法规划以后几年里把中心的法制宣传工作做得更好,为蚌埠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